会议探讨了构建技术生态,提升行业影响力,传承最佳实践。同时,营造宽松氛围,鼓励创新,在关键项目启动或转折点时,确保所有相关技术人员对目标、方案和标准达成一致理解。
近日,中国农业电影电视协会团体标准《乡村直播电商运营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规范》《乡村网络直播营销师(电商网络主播)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规范》顺利通过技术审查。
来自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(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)、中国标准化研究院、陕西省现代农业培训中心、河南省农业农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、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、乐其集团(乐麦信息技术(杭州)有限公司)等单位的6名专家组成审查组,围绕标准合规性、文本规范性、技术内容科学性、合理性、协调性、实用性与可操作性等关键内容,对《乡村直播电商运营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规范》《乡村网络直播营销师(电商网络主播)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规范》团体标准送审稿进行了技术审查,并提出修改建议。
经审查,审查组专家一致认为两项标准编制依据充分、科学合理、规范完整,符合国家相关规定、规范,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政策要求,符合行业发展实际需求,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较好的实用性、可操作性,对乡村直播电商人才队伍专业化、规范化、职业化建设具有实质性推动作用,一致同意两项标准通过技术审查,建议报批发布。
《乡村直播电商运营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规范》《乡村网络直播营销师(电商网络主播)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规范》团体标准的制定,对中国农业电影电视协会建立健全行业职业能力水平评价标准体系,为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培训、职业能力水平评价提供科学、规范的依据,推进乡村直播电商人才队伍规范化、专业化、职业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。下一步,标准起草组将按专家建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,按规定尽快完成相关程序发布标准。
编辑|陈琼
监审|郭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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